注意:请总决赛选手仔细阅读
漳州第二届阳光女孩选拔赛选手守则
为确保活动安全和各项工作有序进行,使选手在良好的氛围中发挥出最佳水平,特制定如下守则,请全体选手认真遵守:
1、遵守本届选拔赛的各项要求,服从主承办方的统一安排,顾全大局;文明礼貌、遵纪守法,遵守参赛规则,按时参加比赛。
2、参加选手有义务向主承办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;尊重评委们及主承办方工作人员,团结友爱,互相帮助,争做文明选手。
3、培训期间,注意人身安全,严禁进入有危险的区域;保管好自己的财物,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须妥善保管;若有丢失责任自负。
4、培训期间,严格遵守组委会及宾馆的有关规定,不毁坏公物,不浪费粮食,不在活动场地内大声喧哗;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驻地。
5、比赛过程中不得随意退出,或做出任何影响比赛的行为举动,不得私自讨论和传播有关比赛不实消息,对有关比赛的意见,通过正常渠道向主承办方汇报。
6、参赛选手在参赛过程中拍摄的所有影像资料的版权归主承办方所有。
7、参赛选手同意在获奖后参加主承办方开展的后续活动,如:宣传、推广及赞助的活动;制作电视、影像、音像等相关作品等。
8、以上守则,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,如有违反,经查证属实者,主承办方将视情节轻重,进行处罚,甚至取消参赛资格。
9、本活动解释权归“漳州第二届阳光女孩”主承办方所有。选手同意并完全理解“漳州第二届阳光女孩”赛事规程,并愿意遵守所有与之相关的规则,
承担因违反此规则所产生的后果,并且比赛期间有任何意外均由本人负责。
飞信宝贝·第二届阳光女孩选拔赛组委会
2008年8月1日 |